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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季学期第十三周国旗下讲话

发布日期:2021-11-29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 做守法公民》

再过几天,也就是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又是否知道将宪法日设定在12月4日的意义是什么吗?

一、宪法的地位

古人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认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二、宪法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三、宪法与公民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的原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是从我们出生这一刻起就开始保护着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当我们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我们每周的必备“课程”。当我们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四、践行宪法精神

同学们,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到:

(1)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还要认真学习并理解宪法的内容,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积极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

(2)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认同宪法的价值,尊重宪法。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和要求,让宪法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 ,开花结果。

(3)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在生活中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通过自己的行动,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我们追梦的征途之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应该以宪法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共建法治中国;我们公民也应该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做守法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的聆听!

王康健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