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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京中实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4

十堰京中实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对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项目: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米面粮油、调料、蔬菜水果、猪肉类、鸡鸭肉、冷冻产品、水果糕点,共七项大宗食品的供应商。合同壹年一签,服务期满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及考核情况由采题方决定是否续签。一年采购预算约1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冰冻食品类最低下浮率5%;鲜肉、调味品干货类最低下浮率10%;蔬菜、水果最低下浮率30%,大米、面粉最低下调率 8 %;食用油最低下调率10%(以十堰市物价局公布的最近一期十堰市同类物资三个市场的平均价格为报价参考)。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④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失信行为;⑤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上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4.3与其他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作业采购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的、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

4.4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经营服务范围符合食品配送要求;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

4.5本项目不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1日(8:30--11:30,14:30--17:30)

7.招标文件质疑: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8.保证金交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9.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 8月1日

10.开标地点:十堰京中实验学校会议室

联系方式:0719--8768186

采购人名称:十堰京中实验学校

联系人:林亚利

联系电话:13597853522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林荫大道一号线

采购人:十堰京中实验学校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2024年至2025年大宗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

《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的遴选条件》

《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评价与退出制度》